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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蓝旗公安交管大队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2021-04-07 11:00:45 来源:平安正蓝旗   责任编辑:赵芳

 

关于正蓝旗公安交管大队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旗委宣传部关于《正蓝旗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年度测评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正蓝旗公安交管大队决定自3月1至5月31日在上都镇开展为期三个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非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占道停放(占用道路停车将予以拖离扣留)、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专项治理期间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的各类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和媒体曝光。

  二、道路及商铺门前驾驶人停放车辆时,应按照道路停车泊位定点有序停放,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员在现场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或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三、对设有明显禁停标志的严管街,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四、对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蓝旗公安交管大队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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