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网群

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27 11:45:46 来源:正蓝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芳

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以及当事人诉讼权益,现将正蓝旗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倡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办理相关诉讼业务(邮寄地址附后)。

  二、无法通过网络、邮寄、现场等方式递交材料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转办立案登记、查询案件、联系法官,与相关工作人员或承办法官说明情况,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备案。

  三、即日起进入法院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办公的办案人员、当事人、律师及其他来访人员,须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来访登记工作,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测量体温,实名登记,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四、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出现发热、腹泻、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现场。

  五、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可以采用“云上法庭”线上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现场旁听庭审,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

  六、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等申请延期审理,律师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申请变更。

  疫情防控期间,正蓝旗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电话:0479-4231022

  正蓝旗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6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