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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巡察整改的通报

2021-12-01 10:41:33 来源:正蓝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芳

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巡察整改的通报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5月12日至6月25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正蓝旗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15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正蓝旗人民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1.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了《正蓝旗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2.制定了《正蓝旗人民法院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以党员常规学习、学习教育笔记撰写、集中学习考勤、集中学习补课、自查、督查五个方面对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防止出现网络抄袭、雷同的心得体会。3.对干警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反馈到个人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考核的依据之一。4.党组研究通过《正蓝旗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职责,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问题,精准开展分析研判,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和解决办法。5.9月2日,对全院干警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测试,以闭卷形式评估干警意识形态工作掌握程度,加强全院干警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学习。

  (二)履行职能职责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1.“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和清理工作自巡察整改方案制定以来7月21日至今,我院共计发放执行案款279件564.73万余元,并制定《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一案一账号系统的管理。2. 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学习《民法典》内容,截止目前审理适用民法典相关案件中未有法律适用错误情况。3.对当事人信息录入错误的两名干警予以通报批评,此外为提高案件信息录入质量,制定了《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信息录入的意见》,从立案阶段应当录入的审判流程信息、审理阶段应当录入的审判流程信息、结案归档阶段应当录入的审判流程信息等八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 8月19日,依据(蓝党干字【2021】118号)《中共正蓝旗委员会关于增补党组成员的通知》,政治部主任新特和为党组成员,本院党组成员共5名。2.重新修订《正蓝旗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3.制定《正蓝旗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正蓝旗人民法院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并开展了监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四)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法院党组履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直接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巩固和转化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序衔接第一批、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成立本院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和自治区第七指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正蓝旗人民法院落实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制定完善《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修订)》等28项制度,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个机制,真正以制度管事管人。

  (五)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线上缴纳诉讼费服务已开通微信、支付宝缴费功能。2.制定《关于提升执行质效的实施办法》、《正蓝旗人民法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管理办法》,采取临控措施14人,自启用“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住宿信息及户籍信息32人次。并开展“金秋亮剑”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发出“集中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重点,组织集中行动4次,出动警车15台次,执行干警、司法警察40人次,传唤被执行人36人次,决定拘留3人次,执结132件案件,执结标的额978.58万元,实际到位标的额519万元。

  (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本院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审计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制定了包含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期限及整改长效机制的《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审计整改台账》,并修订《正蓝旗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出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七)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规范全程纪实册记录,2021年到目前为止记录党支部党员大会5次、党支部委员会9次、党小组会5次、党课9次、党员固定活动日9次、学习记录30次、谈心谈话3次,支部书记检查全程记实册2次。3.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中已整理排出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4.迅速制定了《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摆正党员干警的学习态度,提高学习质量。

  (八)强化监督执纪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1.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制定《正蓝旗人民法院2021年政治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一把手”、分管领导的政治责任,履行“一岗双责”。2.政治部对各类干警提交的材料进行逐字逐项检查,建立《正蓝旗人民法院干警提交材料检查登记表》,记录不符合要求、雷同情况,并退回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也一并将此情况记入绩效考核扣分点。3.对一名干部因私出国未报备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制定《正蓝旗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蓝旗人民法院关于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完善《正蓝旗人民法院干警请销假制度》、《正蓝旗人民法院考勤制度》,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养,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有效规范约束干警行为,促进作风建设和公正廉洁司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 话:0479-4231045

  电子邮箱:lqfy027200@163.com

  正蓝旗人民法院党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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